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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陶瓷网】福建永春出台“八条措施”帮扶陶企 |
【taoqi】2019-1-24发表: 福建永春出台“八条措施”帮扶陶企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出台《关于促进陶瓷产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帮扶陶瓷企业发展。帮扶手段包括:减少税收,提供企业用气、电、智能设备更换方面的补贴,对出口额达到一定标准 福建永春出台“八条措施”帮扶陶企对新投产企业,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予以奖励:第一年按企业缴纳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第二、三年按其比上年度新增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 同时,对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增产增效电力奖励,按企业年增长的用电量(新投产项目奖励标准按全年用电量的20%计算),每千瓦时0.2元奖励,单家企业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以财政补贴方式减轻企业用气负担,对年纳税20万元(含)以上的陶瓷企业,给予每立方米0.2元补贴,单家企业全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市场销售方面,年自营出口额超30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按其年出口增量给予1美元0.02元人民币奖励。 新开展自营出口生产型企业,当年出口额达300万美元以上,按年实际出口额的50%再给予1美元0.02元人民币奖励。 品牌创新方面,对新获得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陶瓷企业、新获得司法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陶瓷企业、新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的陶瓷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 (【taoqi】更新:2019/1/24 21: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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