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陶瓷网】福建永春出台“八条措施”帮扶陶企 |
【taoqi】2019-1-24发表: 福建永春出台“八条措施”帮扶陶企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出台《关于促进陶瓷产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帮扶陶瓷企业发展。帮扶手段包括:减少税收,提供企业用气、电、智能设备更换方面的补贴,对出口额达到一定标准 福建永春出台“八条措施”帮扶陶企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出台《关于促进陶瓷产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帮扶陶瓷企业发展。帮扶手段包括:减少税收,提供企业用气、电、智能设备更换方面的补贴,对出口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等,该措施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生产成本上,《措施》指出,以2018年企业入库税收额为基数,2019年起连续三年,对年入库税收比上年度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按当年度比上年度新增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对新投产企业,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予以奖励:第一年按企业缴纳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第二、三年按其比上年度新增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同时,对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增产增效电力奖励,按企业年增长的用电量(新投产项目奖励标准按全年用电量的20%计算),每千瓦时0.2元奖励,单家企业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以财政补贴方式减轻企业用气负担,对年纳税20万元(含)以上的陶瓷企业,给予每立方米0.2元补贴,单家企业全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 智能制造方面,对购置数字化、智能化成型生产线的中小微企业,新设备正式投产后,80万元以上的按总额的20%给予补贴。20万元至80万元的给予15%补贴。10万元至20万元的给予10%补贴。对研发经省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数控技术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县财政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5万元补助。 市场销售方面,年自营出口额超30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按其年出口增量给予1美元0.02元人民币奖励。新开展自营出口生产型企业,当年出口额达300万美元以上,按年实际出口额的50%再给予1美元0.02元人民币奖励。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品牌创新方面,对新获得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陶瓷企业、新获得司法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陶瓷企业、新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的陶瓷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 小微企业规模生产方面,对规模以下陶瓷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等。 瓷砖相关 陶企转型酷陶企业中国陶企自律联合宣言夹江陶企上市陶企高安陶企,本资讯的关键词:陶企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小微企业智能制造50万元帮扶福建奖励出台措施 (【taoqi】更新:2019/1/24 21:36:48)
|